危房鉴定申请拆除重建手续
我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符合《检测与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适用要求》及应用说明、《合格评定一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运作要求》及应用说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相关的应用说明、《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CNAS-CI01:2015)及其相关应用说明,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公司对所有客户不抱任何成见和偏见,与客户不起利益冲突,并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质量的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不受任何行政的、经济的和其他方面的干预。本公司所有从事检验检测的人员不得与检验检测活动、数据和结果存在关联的利益关系。不得参与和样品或有竞争利益关系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对检验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或技术活动;保证工作的立性和数据、结果的诚信性。
危房鉴定的检测依据
1.《危险房屋标准》(JGJ 125-2016)
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3.《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2017)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6.《建筑变形量测规范》(JGJ 8-2016)
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程序及评级标准
⒈程序
本次危房鉴定程序如下:
⑴建筑物现状调查、勘测,包括结构平、立面布置、相关构造以及使用功能等。
⑵地基危险性。
⑶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
①基础检测
②结构侧向位移量测;
③裂缝及变形检测。
⑷对调查、查勘、检测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性等级。
⒉评级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危险房屋标准》(JGJ 125-2016)规定,房屋基础及楼层危险性,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u级:无危险点;
Bu级:有危险点;
Cu级:局部危险;
Du级:整体危险。
我公司为福建省建设主管部门检测资质认可,检测设备齐全,检测环境及配套设施优越,各均设有专项检测室。拥有各类检测仪器设备近200台(件)。公司先后通过了省综合一级检测资质、省市政工程检测资质、特种结构加固补强资质,检测实验室认证,并取得见证取样检测、建筑使用功能、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厂房安全检测、厂房可靠性、建筑抗震、建筑沉降观测等综合资质证书。
三明市沙县危房鉴定省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