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我公司是具有独立的、公正的行业质检单位,在质检业务上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由省建设厅授权的独立法人单位。承担国家和省技术监督局及有关部门指令性的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各种标准,承担建筑材料质量及仲裁检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安全鉴定、建筑可靠性鉴定、钢结构工程检测、危房鉴定、建筑幕墙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及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公正的,科学的检验数据和质量信息,出具权威的检测鉴定报告。
我公司的硬件环境、档案材料、技术能力等均通过了评估考察。过听取汇报、考察试验室、查阅原始资料、检验报告和各类资料档案、现场提问、现场考核试验等方式,对检测中心的检测能力进行了综合性检查。经过一系列检查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检测中心已经建立起了与其承担的试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并且基本运行有效,具备了综合甲级等级要求的检测能力。
危房鉴定的检测鉴定依据
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
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3.《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2017)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6.《建筑变形量测规范》(JGJ 8-2016)
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鉴定程序及评级标准
⒈鉴定程序
本次危房鉴定程序如下:
⑴建筑物现状调查、勘测,包括结构平、立面布置、相关构造以及使用功能等。
⑵地基危险性鉴定。
⑶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鉴定:
①基础检测
②结构侧向位移量测;
③裂缝及变形检测。
⑷对调查、查勘、检测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性等级。
⒉评级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规定,房屋基础及楼层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u级:无危险点;
Bu级:有危险点;
Cu级:局部危险;
Du级:整体危险。
我公司为福建省建设主管部门检测鉴定资质认可,检测设备齐全,检测环境及配套设施优越,各专业均设有专项检测室。拥有各类检测仪器设备近200台(件)。公司先后通过了省建设厅综合一级检测资质、省市政工程检测资质、特种结构加固补强资质,检测实验室认证,并取得建设部见证取样检测、建筑使用功能、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厂房可靠性鉴定、建筑抗震鉴定、建筑沉降观测等综合资质证书。
本公司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总师室、福州市检测站、泉州市检测站、龙岩市检测站、南平市检测站、宁德市检测站、三明市检测站、漳州市检测站。公司拥有各类检测仪器设备,实力雄厚的检测鉴定实验室。经过多年的发展己形成检测种类比较齐全,检测手段比较先进的综合性检测机构。
我公司始终遵循“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是我们严格遵循的质量方针,“为委托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的同时也不放弃社会责任”,是我们一贯倡导的价值观。我们愿在行业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指导下,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持续改进检测服务质量,为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质量标准,全体人员严格遵照《质量手册》的要求开展工作;建立严密的检测工作程序,检测工作各个环节相互制约,保证检查、校核和审核的独立性,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 不受任何干预、干扰,不受经济和其它利益的影响,对所有客户的检测,不论项目大小,均提供公正、科学、高效的服务;对客户提供的机密信息和资料及检测数据、结果(包括送检设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保密,非授权人不得接触与己无关的机密信息、技术资料和送检设备。
我公司自组建以来,始终坚持;测试科学公正、数据及时准确、服务热情周到、改进持续有效的质量方针,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我们坚持以学促研、学研结合,实现了与高校的全方位、多维度的合作,先后与国内所有高等院校等多所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并成为其本科生及研究生实习基地。
问:危房鉴定报告怎么样申请?
答:危房鉴定关键是当地政府机关是否出台危房鉴定政策,符合危房鉴定改造的条件的可跟主管部门申请,由第三方出具危房鉴定报告,达到D级危房鉴定可拆除重建。
-/gbacehj/-
莆田市荔城区危房鉴定技术人员

